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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关槟城区不满贴子被移动一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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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3-1 12:57: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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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面这个讲的不是事实,规矩早有,不过帮助没有执行,这并不代表永久可以这样!
马后炮!这个规则最近才在槟城区听到!如果不信我,大家可以参考槟城区以前的帖子。。。有证有据!
谢谢谅解,人人言论自由,但还是必须有根据跟在不违背版规下进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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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3-1 13:21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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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有国法,家有家法。。。但问题是,槟城区从来没有酱的规则哦。。。即使要实施,也要事先通告通知大家啊!等到封人家的帖子,人家站出来喊冤,才站出来解释。。。这个跟"马后炮"有何分别?!
说得好!一个归条的设立,不可能要求每一位都满意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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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3-1 13:34: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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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问westermamm你的那一个FR被回收?
没有说清楚,没有pm警告还是给机会人家改,就直接删除人家辛辛苦苦写的帖子!
我觉得条规很清楚了,不清楚的可以提问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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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3-1 14:39: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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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3-1 14:41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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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里好像是在朝鲜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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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3-1 14:48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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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选择好声好气在这里跟大家讲,有人选择谩骂,别怪我出手重!
去吊要还钱,吊MM还是我们要出力,最后还要出精!!!全部出了,还要写出来FR。。。最后值得分数。。。学"人家"计较,你们觉得这个交易很划算吗?!没有办法,"人家"太会算了。。。
看来有人真的是斤斤计较。。。做人,尤其是高层,不用这样计较的。。。既然这样计较,那干嘛还要在这里分享FR?如果酱算,分享FR的人不是很亏本吗?分数又不能当钱用、当饭吃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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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3-1 14:54: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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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3-1 15:25: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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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面的你这样讲我就不能赞同,如果每一个违规贴子我都需要PM楼主,要求他改,要全天候等他回PM,你说我是不是要全职负责WishCT了?
规则是死的!人是生的、会思考、有人情的!一些小事可以PM商量的。。。但有人好像牛一样,要禁就禁,还是人、有人情味吗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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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3-1 15:27: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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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当然可以啦,包括ABC小姐腋毛有没有剃掉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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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3-1 15:28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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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3-1 15:41: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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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3-1 15:43: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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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算全槟城人投赞成聊天回帖也没有用,论坛不是槟城人的!明白吗?槟城版主容忍你们并不代表其他版主也需要这样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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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3-1 15:58: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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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3-1 15:59: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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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好~问题别人写我来跟阿~你是老板你讲怎样就怎样。好好好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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